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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睦艦隊停靠台中港 海軍中士竟趁機嘿咻女同袍

洪姓士官隨敦睦艦隊停靠台中港,在下榻旅館性侵女同袍,被橋頭地院判罪。(情境照)

洪姓士官隨敦睦艦隊停靠台中港,在下榻旅館性侵女同袍,被橋頭地院判罪。(情境照)

2025/02/02 20:26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海軍洪姓中士承辦人才招募業務而認識女同袍,2人隨敦睦艦隊抵達台中港,洪竟在投宿旅館等處,兩度涉嫌性侵,被橋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併處執行刑5年10月。

判決書指出,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兩棲履車保修工廠洪姓中士,因負責人才招募業務,而結識任職戰鬥系統被害人甲女後,意萌生淫念。

2023年3月17日,敦睦艦隊停靠台中港,2人晚上與大家一起吃飯後,甲女就先回旅館房間休息,洪男則在深夜11點多,跑到她房間聊天時,涉嫌親吻、撫摸她胸部、臀部,進而強行愛愛得逞。

同年8月5日凌晨2點,洪男在高雄市友人住處3樓,趁她不勝酒力,涉嫌再度性侵得逞。高雄憲兵隊接獲甲女報案,傳喚洪男到案說明,製作筆錄後,依涉嫌違反妨害性自主罪,函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

洪男和辯護人指稱,甲女指控內容並無補強證據,且前後不一。又說,她第1次被性侵後,仍正常與被告互動、傳送訊息,並主動邀約他出遊,足見是兩情相悅,否認犯行。

承辦法官據甲女和多名證人指述、醫院診斷證明書,及兩造對話內容如:「對不起,我的行為讓妳感到噁心,真的實在很對不起你,我會在(再)注意自己的行為舉止」、「希望妳可以在(再)給我給(改)過自心(新)的機會」,認定洪男所辯不足採信,依強制性交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和3年4月,併執行刑5年10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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