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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男認酒駕吞18萬罰單還扣車 老婆同車閃過連坐

因陳男拒測,同車妻子閃過連坐處罰。(警方提供)

因陳男拒測,同車妻子閃過連坐處罰。(警方提供)

2024/04/30 06:24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警方28日在西屯區執行取締酒駕路檢,攔查到陳姓男子駕駛的轎車,陳男坦認有喝酒且是酒駕累犯,為避免被移送法辦選擇拒測,同車妻子也因此閃過道交條例規定,不用被酒駕連坐處罰,雖省了最高1.5萬元罰鍰,但陳男仍當場收到18萬罰單並扣車。

台中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第一中隊中隊長陳漢鑑、小隊長謝自浩、警員廖宗賢、彭正雄等人,28日晚間9點多執行酒駕取締勤務,在西屯區敦化路與凱旋路口,攔查到陳姓男子(57歲)駕駛的轎車時,只見車窗搖下就看到陳男面有酒容,且自車內飄出濃濃酒味。

陳男被問到是否有喝酒,態度推諉遲疑,眼見就要被看穿,只好坦承自己有喝酒,而且先前就曾因為酒駕被查獲移送法辦,此次又被警方抓到,得面臨更重處罰,加上現行法規有酒駕連坐法規定,擔心自己跟妻子都被法辦,最後決定拒絕酒測,而同車妻子也因此閃過連坐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駕駛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涉及公共危險刑責,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才有連坐處罰,可罰6000元至1.5萬元,如果駕駛沒有酒測或未超標,即無法規依據,則不能以連坐法告發乘客,但警方仍依法開出18萬元的拒測舉發罰單,另外扣押陳男所使用的車輛。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陳男經酒精感知器檢測也亮燈。(警方提供)

陳男經酒精感知器檢測也亮燈。(警方提供)

警方當場對陳男開出18萬元的拒測罰單。(警方提供)

警方當場對陳男開出18萬元的拒測罰單。(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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