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警針對135處易超速熱點 週一開始「國家級追焦」
台中市警局自25日起,執行為期一週的「機動測速照相執法」專案。(警方提供)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十次車禍九次快,為遏止汽機車超速交通事故,台中市警局將自25日至31日止,針對全市135處易超速違規及肇事熱點路段,執行為期一週的「機動測速照相執法」專案,而因應新修正交通法規,嚴重超速由原本速限60公里降至40公里,罰款最高從2萬4000元調高至3萬6000元,呼籲民眾減速慢行,也避免荷包失血。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分析今年1至3月A1類(死亡)交通事故中,與超速有關案件約占30%,顯見速度不但影響反應距離及衝撞力道,在不及反應時間下,發生事故機率相對較高,為此規畫「機動測速照相執法」專案。
交大表示,該專案將於3月25日至31日間,在全市各區一共135個易超速違規、肇事熱點,使用移動式測速照相科技設備,以提高執法強度,同時彈性規畫測照地點執法,執行測速照相地點前,都會依規定設置「警52」測速取締標誌,提前告知用路人前方有測速,應減速慢行,執法路段也會公布於交大網站。
另根據新修正交通法規新制,嚴重超速由原先超過路段規定速限60公里,降低為40公里,同時從原先最2萬4000元罰款,提高至3萬6000元,且新修記點制度,超過路段規定速限40公里以上,屬危險駕車記3點,罰責加重,所以超速不僅危害自身安全也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又損傷荷包,希望駕駛人能遵守速限規定,共同維護行車安全。
市警局長李文章表示,取締只是手段,目的是讓市民遵守交通規則維護生命財產,大家一起來打造用路安全環境,希望以速度管理概念,降低行車速度,減少事故發生機率及降低事故嚴重性,再次呼籲民眾切勿貪快駕駛,平安回家才是唯一的路。
警方針對全市135處易超速違規及肇事熱點路段取締。(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