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獅子鄉選舉官司 鄉長朱宏恩當選有效定讞
屏東縣獅子鄉長朱宏恩當選有效確定。圖為屏東獅子好芒活動,鄉長朱宏恩(右)親自代言。(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縣獅子鄉長選舉官司案,落選人周英傑指控鄉長朱宏恩涉嫌賄選,並遷入幽靈人口,經屏東地院判決敗訴,他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開庭後,仍判決朱宏恩當選有效並定讞。
原告周英傑指出,獅子鄉內獅村後援會會長楊姓兄弟,均為朱宏恩處理選舉事務,並在前年底選舉期間,涉嫌交付3000元予柳姓選民,另委託詹男交付3000元予選民,要求投票支持外,朱宏恩還遷入大量幽靈人口助選,違反選罷法規定,乃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被告朱宏恩則說,周英傑指控他透過競選團隊人員買票之事,均未舉證外,他和楊等人涉嫌違反選舉罷免法,業經屏東地檢署處分不起訴確定,證明沒有賄選和遷入幽靈人口,要求法官還他清白。
屏東地院開庭調查後,判決朱宏恩當選有效,周英傑不服向高雄高分院提起上訴,合議庭法官認為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不妥,仍然判決周英傑敗訴並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