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 嘉縣議員陳文忠被控與妻共同買票 二審改判當選有效定讞
嘉義縣議員陳文忠被控涉與妻子共同買票,嘉義地院判當選無效;台南高分院今改判陳當選有效定讞。(資料照)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無黨籍嘉義縣議員陳文忠於2022年當選連任,其妻子新港鄉民代表蔡錦屏競選連任失利,但陳文忠與蔡錦屏及樁腳涉嫌向選民賄選,被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罪嫌起訴;檢方依共同賄選行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2023年7月一審判陳文忠當選無效。該案上訴二審,20日下午,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逆轉改判陳當選有效確定,不得上訴。
一審判決指出,陳文忠與蔡錦屏是夫妻關係,蔡錦屏於2022年底選舉時競選新港鄉民代表;陳文忠選縣議員,陳文忠縣議員選區涵蓋蔡錦屏鄉民代表選區全部,2人共同以兩票1000元,同時向選區重疊的選民買票。陳文忠在一審宣判時強調「將上訴,由司法還其清白」。
判決表示,全案經法院調查後,認定蔡錦屏拜託羅姓樁腳,以蔡錦屏委由他人交付8000元,對有投票權的張姓、陳姓選民賄賂,約定投票給陳文忠與蔡錦屏自己,陳文忠對於蔡錦屏的買票行為,已事先商議並授意為之,陳文忠構成選罷法第99條第1項之共同買票行賄行為。
一審法院指出,陳文忠、蔡錦屏不僅同住,關係親密,且共同使用競選服務處,彼此競選財務、競選團隊及競選策略均互通,陳文忠與蔡錦屏就買票行賄行為,顯有犯意聯絡;陳文忠雖非選罷法第99條第1項之刑事被告,惟法院仍得依調查證據結果,本於自由心證,判斷事實真偽,獨立認定陳文忠有與蔡錦屏共同買票行賄行為,認定陳文忠當選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