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芳苑鄉長林保玲、鄉代洪江懷被控賄選 二審逆轉當選有效確定
2024/03/19 18:20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彰化縣芳苑鄉長林保玲、鄉代洪江懷,遭控在2022年選舉時透過洪姓男子,以1萬1千元向3名選民買票,彰化地院認定洪江懷買票判當選無效,林保玲則因3名選民都證稱洪男並未替林保玲拉票,駁回當選無效之訴;檢方提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天宣判,認為無法證明洪男買票是洪江懷授意、出資,也無法證明有替林保玲拉票,兩人皆判當選有效確定。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起訴指出,林保玲、洪江懷分別是2022年11月26日舉行的彰化縣芳苑鄉鄉長及鄉民代表會代表選舉候選人,林保玲並當選為鄉長、洪江懷則當選為鄉民代表。不過林保玲、洪江懷在競選期間,為求兩人能順利當選,委由洪姓男子以每票1000元的代價,各交付5000元給曹姓、4000元給陳姓、2000元給周姓選民,要求3人及其家人投票支持林、洪。
彰化地方法院一審時認為,洪姓男子沒錢,不可能自作主張自行出錢為洪江懷行賄買票,認定其行賄款項應來自洪江懷且為洪所授意,判決當選無效;至於林保玲買票部分,曹姓、陳姓和周姓民眾都證稱,洪男拿錢給他們時,並沒有要求投票給林,因此駁回當選無效之訴,判決當選有效。
檢察官和洪江懷上訴後,台中高分院進行審理,並在今天宣判,其中林保玲部分,仍認定洪男買票時,並沒有要求選民要投票給林,且監聽電話也只能證明洪男有替洪江懷買票,但無法證明林保玲知悉或授權洪男買票,因此判決駁回,當選有效確定。
洪江懷被控賄選部分,認為洪男的兒子從事蛋雞飼養,洪男所稱獨自出資替洪江懷買票並非不可能,且沒有直接或間接證據,可證明洪江懷有交付賄款給洪男,因此廢棄原判決改判當選有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