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警涉勾結黃牛開不實罰單 新北警局:依法從嚴究辦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偵辦員警涉收賄配合代辦業者開不實罰單鑽「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漏洞案,今年6月發動首波搜索,約談6名新北市警局員警,今再搜索新北市警局6個單位,約談董姓派出所所長、張姓前副所長共10名官警,全案至今為止共有16名官警涉案,對此,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將持續要求各級主管勤教嚴管,一經發現員警違法犯紀徵候,主動查處,依法從嚴究辦。
新北市警局今日表示,去年就接獲檢舉發現有遭吊扣車輛再開上路,而被警方開單吊銷牌照的案件大幅增加,經內部調查發覺有異,主動將相關資料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今日執行搜索的案件,為同案非新增案件。
新北市警局表示將持續要求各級主管勤教嚴管,一經發現員警違法犯紀徵候,主動查處,依法從嚴究辦,秉持「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展現決心以維警譽。
檢調調查,租賃業者與一般民眾大多因超速60公里而被吊扣牌照,涉透過監理黃牛向員警行賄,雙方合作模式分兩種,第一種是約在派出所等地點外,由員警開立虛偽不實的「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舉發單,讓牌照變吊銷,或透過LINE聯繫,由員警先開單再交給業者,藉此手法車主僅須繳交通違規罰鍰,即可領新牌照上路。
今年6月21日,檢警調兵分29路搜索新北、桃園及新竹4個警方單位,訊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偽造文書罪嫌,聲押禁見7名員警、業者等14人;桃園市警局平鎮分局警備隊警員鄭日益、新北市警局板橋分局警員廖家毅、樹林分局員警黃千駿、李旻翰共4人收押禁見,樹林分局警員余政宏、馬宗慶及謝富全5萬至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檢警調懷疑有漏網之魚,今日兵分12路發動第二波搜索,地點包含三重警分局警備隊、樹林警分局山佳派出所、樹林派出所、三多派出所、汐止警分局社后派出所及新北市警局保安大隊第三中隊,約談10名官警、7業者及1名證人,並查扣手機、電腦主機等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