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生育獎勵金 2萬提高到3萬
2025/03/20 05:30
〔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基隆市議會昨天通過「基隆市生育獎勵金自治條例」修正案,生育獎勵金從每名二萬元提高到三萬元。因應同婚法制化,同性婚姻收養的新生兒也可以申請補助,新生兒出生前父母一方從北北桃遷入基隆,也視同連續設籍基隆;市府民政處長張淵翔表示,預計今年五月可公告實施,不溯及既往。
同婚收養也可申請 5月實施
全國少子化,各縣市為獎勵生育,都祭出獎勵金,基隆市二○一三年獎勵金是一名一萬元,二○一五年提高為一名二萬元,去年即編列了四千多萬預算,計畫今年生育獎勵金調高與北北桃一樣每名三萬元。市府修正自治條例,昨天市議會審查後通過。
通過的「基隆市生育獎勵金自治條例」修正案,重點是將生育獎勵金從每名二萬元提高為三萬元。另外,因應同性婚姻法制化,同性婚收養的子女也納入獎勵金發放範疇。
除此之外,原先自治條例規定申請生育獎勵金,新生兒父母至少有一方要設籍基隆市一年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基隆。考量基北北桃是共同生活圈,因此設籍規定放寬為父母一方必須在新生兒出生前十個月,設籍在基隆市;若新生兒出生時父母設籍基隆不滿十個月,但是從台北市、新北市或桃園市遷入基隆市,也放寬視為連續設籍基隆市。
該自治條例修正後,市府收到市議會公文,將報內政部備查後公告實施。不過,鄭文婷、陳冠羽等多位議員對於收養情況,有可能存在重複請領獎勵金疑義,要求市府要製作懶人包等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