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電動機車新方案 綠營促重送計畫
基隆市議會民進黨團昨質疑市府青年電動機車補助新方案,與市議會要求有出入。(記者俞肇福攝)
環保局︰仍有公益條件 以去年保留款支應合法
〔記者俞肇福/基隆報導〕基隆市政府日前宣布補助電動機車新方案,放寬申請條件,基隆市議會民進黨團昨召開記者會,質疑新方案取消「每年做公益四小時」,市府應修正補助計畫送議會審查通過後,動用預算才合法;環保局回應,新方案仍有公益、汰舊和年齡條件,以去年保留款支應合法。
基隆市政府公益青年電動機車補助新方案,申請條件再放寬,沒有舊機車也可申請,若汰舊換新,市府加碼補助一萬元獎勵金。申請者從一九八九年到二○○三年出生市民,放寬為一九七九年至二○○四年;原本申請者必須連續五年、每年完成四小時以上的公益服務時數,新方案改為鼓勵性質,電池月資費從四九九元降為○元,或電池租賃方案從六九九元降為○元。
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陳宜說,政策不斷改變,會讓民眾期待越後面福利越好。市議員鄭文婷表示,預算不能互相挪用,議會去年審議通過的補助計畫,實施辦法有要求公益時數,現在取消公益時數、放寬年齡,能不能適用有爭議,市府應先修正補助計畫送審,通過後上路才符合法制要求。
環保局表示,修改補助計畫是因應議會決議做出調整,但公益、汰舊、年齡條件都仍存在,只是申請年齡放寬,公益、汰舊條件以鼓勵取代強制,計畫本質不變,所以依法得由去年保留款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