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官長撞死高中生 認罪賠償獲緩刑
2024/04/10 05:3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去年海軍艦隊指揮部海鋒大隊周姓女士官長涉嫌撞死一名高中生案,橋頭地院審酌她認罪,並已支付和解金,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徒刑六月,得易科罰金,並緩刑三年。
判決書指出,去年九月十一日下午,周姓女士官長開車行經左營區新莊仔路與翠華路路口前停等紅燈,因疲勞疏未注意,貿然踩油門闖紅燈前行,撞倒騎機車的一對父子,高中生兒子傷重不治,父親則受輕傷。
員警到場處理將周女回隊部進行酒測,酒測值為零,製作筆錄後,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起訴。周女於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並達成和解,被害人家屬也同意予以緩刑。
地院法官考量周女符合自首要件,並已支付和解金,及家屬替她求情,從輕量處有期徒刑半年,可易科罰金,宣告緩刑三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