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友謾罵黃捷挨告 判罰5000元
網友無端謾罵黃捷,被判罰5千元。(記者王榮祥翻攝)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高雄陳姓女子疑因土地爭議問題,上網公然謾罵立委黃捷「雄女垃圾」!被黃捷提告妨害名譽;高雄地方法院近期判決,陳女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5千元。
判決書指出,陳女基於公然侮辱犯意,於2023年8月9日某時許,在住處上網連結至臉書社群網站,在其個人臉書頁面上公開張貼「陳其邁市長我早跟你講黃捷是雄女垃圾你不知道嗎?黃捷她整天想出風頭,她那漂亮,你還要引她入民進黨。那塊建地明明是我買的」等語,無端謾罵黃捷,足以貶損黃捷之人格。
案經黃捷委由服務處同仁向轄區鳳山警分局提告,法院近日判決出爐,認為被告本應以理性、和平之手段解決糾紛,卻不知控制情緒,率然於個人臉書頁面上公開發布貼文以侮辱告訴人,損害告訴人之名譽,無視他人人格尊嚴,實屬不該。
惟念被告犯後終能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被告於警詢自陳教育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犯罪動機、及前無犯罪經判處罪刑之素行等一切情狀,處罰5千元,並諭知如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