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控女兒施暴要收回房產 案情大逆轉讓法官動容
2025/05/21 06:59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
母控女兒施暴要收回早年贈與的房產。示意圖(資料照)
新竹張姓婦人控訴女兒對她施暴,憤而提告撤銷所贈房產,全案於新竹地院審理時,法官發現女兒縱於父母紛爭中成長,猶長期對母親激烈憤慨、反覆無常的言行,多所包容、溫和相待,並持續小心翼翼地耐心勸導母親放下對父親的怨恨、重新開展自己的第二人生,認定女兒完全沒有對母親忘恩負義,判決張女敗訴。
張女說,102年間以1269萬元買下房產,為讓女兒婚後有房可住,乃於108年透過贈與契約,將房地贈與女兒所有。不料女兒不思感恩,自從搬進去住後不曾邀請母親回家,甚至於112年7月夥同配偶對她施暴成傷,她憤而以存證信函對女兒表示撤銷贈與契約。
女兒則說父母在89年間已離異,然因母親對父親長久的積怨忿恨,漸導致其精神狀態不穩定,又因嗜賭成性而債台高築,導致母親長期對她有種種反覆無常的脫序干擾行為,她說母親過往的種種行徑,早已屢屢重創她職場信譽與家庭生活,致她身心殘破不堪而求診精神科治療。
至於母親所稱衝突事件,實係母親不分青紅皂白、突然到她家以滅火器用力敲擊大門,經警衛及社區主委協助處理,母親猶持續於門外叫囂,並在她被迫開門後隨即攻擊她,當時先生為保護她才由後環抱母親制止。
法官調查,當時大樓警衛在場數度勸諭張女無效後,女兒開門隨即徒手呼打巴掌,女婿方由後環抱制止,電梯內因張女情緒激動猶不斷有相互拉扯、推擠動作,且張女為搶奪女兒手中大門磁扣,進而咬傷女兒左手臂。
法官勘驗母女間過往對話,發現女兒縱於父母紛爭中成長,猶長期對母親激烈憤慨、反覆無常的言行,多所包容、溫和相待,並持續小心翼翼地耐心勸導母親放下對父親的怨恨、重新開展自己的第二人生。
且張女坦承至今猶因個人債信問題,持續以女兒名義借貸、開戶、申辦信用卡消費,且由女婿出名讓她控股而經營公司,對母親並無忘恩負義之舉,更無任何故意侵害行為可言。
女兒也說,近2年母親賭博把錢花光,陸續跟父親要5000萬元,也會去找她,家人都不理她,最後法官判決駁回張女之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