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掩埋場「暫放」近4000公噸底渣 前鎮長簡志偉提告
前嘉縣大林鎮長簡志偉今天到嘉義地檢署告發,質疑環保局、大林公所草率處理底渣轉運及暫置。(記者丁偉杰攝)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前嘉義縣大林鎮長簡志偉今天到嘉義地檢署告發,質疑大林鎮公所同意縣環保局今年元月到2月間「暫放」近4000公噸底渣在大林鎮舊垃圾掩埋場,有違2018年起「只出不進」承諾,甚至便宜行事地讓底渣暫置露天場域,任隨風吹雨淋、污染環境,認為環保局、公所草率處理底渣轉運及暫置,涉違反廢棄物處理法及瀆職。
簡志偉說,大林鎮舊垃圾掩埋場自2011年起,長年暫存鹿草焚化廠底渣近9萬公噸,環保局自2019年7月起開始進場清運,每年清除1萬公噸。
簡志偉指出,當年有議員在議會質詢時任環保局長張根穆大林掩埋場底渣一事,當時張根穆回覆「只出不進」。這次他私下了解,至少有3鄉鎮說,尚無被要求暫置底渣,為何大林會接受暫放底渣?且置放過程不透明。
環保局長張輝川回應,大林掩埋場為嘉義縣營運中掩埋場,為嘉義縣底渣緊急暫置場(再利用招標空窗期),焚化廠清運底渣到大林掩埋場暫置,均依法申報清運。經瞭解,並無契約承諾大林掩埋場底渣「只出不進」,近4000公噸底渣是暫置,並非掩埋,本月6日已全數移出到再利用機構,過程合法。
張輝川說,底渣為一般事業廢棄物,重金屬溶出檢驗低於標準,環保局定期檢測該區域地下水均合格,目前每年從大林掩埋場運出約1萬噸底渣,預計再2年多就可全數清運完成。
大林公所則發出聲明稿,反批簡志偉斷章取義的扭曲事實,抹黑公所團隊,傷害公所聲譽,公所將會訴之法律,提出誣告之訴。
大林鎮長許有疆也強調,公所團隊在定期會第一天就向全體代表報告狀況,在總質詢時也應因代表要求提供充分資訊,並未迴避監督。
嘉縣大林鎮舊垃圾掩埋場自2011年起,長年暫存鹿草焚化廠底渣。(簡志偉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