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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凶自拍PO網 社群媒體瘋傳

2015/08/28 06:00

弗拉納根犯案時,自備鏡頭拍攝行兇過程。(法新社)

〔編譯顧佳欣/綜合報導〕犯下美國維吉尼亞州電視台記者槍擊案的維斯特.李.弗拉納根二世,特地選在現場連線時犯案,「有片有真相」,並可能是首名一邊殺人一邊自拍還上傳的罪犯。影片瘋傳,弗拉納根「一夕爆紅」,令各界再度反思社群媒體在犯罪暴力事件中的角色。

這個第一人視角的驚悚影片在網路瘋傳,影片中畫面行經木頭甲板,朝著女記者帕克與攝影記者華德而去,槍口對準帕克,看起來就像電玩畫面。科技公司Endpoint分析家凱伊告訴法新社,「看起來我們翻開了網路世代的新一頁,除了『伊斯蘭國(IS)』,還沒有人這樣做過。」

伊斯蘭國常把斬首人質的影片po上網路,但弗拉納根可能是首位這樣做的個人罪犯。記者出身的弗拉納根早有準備,這個五十六秒的犯罪影片透過臉書、推特瘋傳,令人再度見識社群媒體的威力,他在推特上寫著,「我拍了槍擊案,去看臉書。」

在逃跑時,弗拉納根還不停發文,po出各種捍衛自身的推文,包括指控帕克有種族歧視,「在那之後,他們(公司)還僱用她?」弗拉納根也沒有忘記早準備好工作照片、孩提時期照片等新聞元素。

等連線才殺人 20分鐘內更新推特

紐約時報科技專欄作家曼朱指出,死亡畫面在電視上並不罕見,兇嫌知道在這個每年有數萬人遭槍殺的國家,殺兩個人並不能成為國際新聞,因此他遵守網路習慣「有片有真相」,等到現場連線時才殺人。

兇嫌也明顯深諳傳播最大化的方法,在他被警方追緝,社群帳號眾所周知後,才將影片貼上。他也了解人們總是無可自拔地分享網路見聞,可能在還未意識到發生什麼事情之前,就已經將影片按讚分享。兇嫌預料到案發後民眾一定上網搜尋,所以在二十分鐘內,六度更新推特,自我辯護,跟隨者暴增數千人,爆紅程度堪比流行巨星及國家元首。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評論員史特爾特指出,這顯示社群媒體如雙面刃,需注意網路帶來的負面效應;而心理學家泰勒則說,兇嫌不斷自拍,則顯示有自戀與自我的傾向。

臉書與推特發現後,立即以違反媒體使用政策,關閉該帳號,在YouTube上的複製版本也被取下,但該名上傳者寫道:「我知道這是個悲劇,但按讚讓這個更快傳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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