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港獨 特首:基本法23條立法應馬上做
香港泛民主派議員毛孟靜十日在議場舉起「捍衛新聞自由」和「停止打壓記者」標語,試圖對發表施政報告的特首林鄭月娥表達抗議。(歐新社)
〔編譯劉宜庭/綜合報導〕香港行政長官(特首)林鄭月娥十日在立法會發表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談及「港獨」議題時重申,「絕不容忍任何鼓吹香港獨立,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行為」,並針對《基本法》關於國家安全的第廿三條立法問題表態,強調港府有「憲制責任」為廿三條立法,而且「她的說法與過往不同」,相關立法「應該馬上做」,但目前沒有時間表。
挺馬凱議員遭驅離議場
在林鄭月娥施政報告之前,多名立法會議員因舉標語、喊口號表達抗議,被直接請離議場,另有多名泛民主派議員在林鄭入場後離席表達抗議;本屆立法會直選得票數最多的朱凱迪,被架出議場時高舉標語「反對東大嶼都會填海計畫」;本屆立法會最年輕的議員區諾軒、「人民力量黨」議員陳志全、泛民派議員毛孟靜因聲援「馬凱簽證事件」,高呼「捍衛新聞自由」等口號,被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驅離議場。泛民派「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則表示,公民黨離席抗議是要表達對政府決定破壞「一國兩制」的不滿。
《基本法》第廿三條規定,香港政府必須自行立法,禁止分裂國家和煽動叛亂等罪行。換言之,港府可就該法具體規範港獨行為。此前,北京當局二○○二年曾要求港府立法,但引發五十萬港人於隔年七月一日上街反對,導致相關提案擱置至今。
另一方面,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副主席、英國金融時報亞洲新聞主編馬凱(Victor Mallet)遭港府拒絕續發工作簽證一事,連日來已引發英國外交部、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及歐盟輪番譴責。英國外交大臣韓特(Jeremy Hunt)九日揚言,若港府未能提出合理解釋,不只損及香港人權和新聞自由,英國也只能「將此舉視為出於政治動機」。不過,林鄭十日堅持以「不評論個案」為由,拒絕回答馬凱事件相關提問。
毛孟靜十日告訴法新社,林鄭慣用恐嚇手段壓制異議,「她正試圖以恐懼管理香港」。法新社分析,林鄭反覆利用「一國」及「法治」恐嚇港獨人士,實為安撫北京的作法,但林鄭表態就《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可能為香港社會埋下「重磅炸彈」,這也顯示她身上背負許多政治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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