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男酒醉遭性侵 警方逮捕男性嫌犯但恐「無法起訴」
2020/06/23 00:51
中國南京有位男子日前在酒醉時,遭一位男子趁機性侵得逞,雖然事後當地警方已逮捕一位嫌犯,然而中國法律的強姦罪定義被害人為女性,「恐怕無法以強姦罪將犯人定罪」。圖為南京街頭。(法新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南京市有名男子日前酒醉時遭另一名男性趁機「性侵」得逞,事後當地警方已逮捕嫌犯,然而依照中國法律,強姦罪定義被害人為女性,「恐怕無法以強姦罪將犯人定罪」。
綜合外媒報導,南京市王姓被害人5月18日凌晨因酒醉在街頭迷路,意識不清下被另名男子藉機帶到河道旁坡道處,被強行脫褲後性侵得逞;王男事後清醒,感到身體不適,才發現遭人性侵,立刻報警,警方獲報後經1個多月追查,6月18日逮捕這位男嫌犯。
王男被性侵後身心重創,在酒醒後發現被性侵的部位出血後相當害怕,還自費前往醫院檢測愛滋病病毒,誓言一定要法律嚴懲這名「變態」。
但是有中國律師坦言,很難用強姦罪將嫌犯定罪;江蘇天煦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張賽指出,由於中國現行法律中,強姦罪的受害人明確規定為女性,而非男性,因此雖然這起案件看似強姦罪,卻因為受害人並非女性,「所以可能並不構成強姦罪」,無法以強姦罪將嫌犯起訴。
張賽表示,但若是被害人遭受性自由的侵犯,包括觸摸、摟抱等情況,是按照強制猥褻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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