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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光積蓄 僅判1年2個月

2016/04/15 06:00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台東縣刑大去年破獲以唐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訊後依偽造文書及詐欺取財送辦,台東地方法院日前審結,判處唐男一年二月有期徒刑,縣刑大隊長鄢志豪得知結果難掩激憤,痛斥詐騙集團可惡至極,但礙於現行法條,屢獲輕判,有被害人因積蓄被騙光,到案製作筆錄時,忍不住淚流滿面,直說不公平。

前年八月間,唐男夥同多名少年,以假扮檢察官的伎倆,亂槍打鳥找尋下手目標,台東林姓退休女公務員上當後,狡詐騙徒還以「偵查不公開」恫嚇,警告勿對外張揚,否則將加重刑責。林婦分次面交車手,被騙金額高達六百五十七萬元,數月後聽聞警方宣導詐騙實例,才驚覺受騙。

縣刑大經四個月的蒐證,赴桃園逮回唐男等七人。案經台東地院審結,法官依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一年二月。

得知輕判 警方怒火全開

得知判決結果,鄢志豪怒火全開,強調有被害人畢生積蓄被騙光,有全家老小的生活費,有亟待救命的醫藥費,還有父母親省吃儉用要幫助小孩成家立業的基金,詐騙集團就逮時早已花用殆盡。

每每看到被害人含淚製作筆錄,心頭就一陣酸,盼修法在第一時間就查扣犯嫌財產,連帶家長也要負責,才能遏止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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