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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把小孩獨留車上 恐吃罰單

廖姓竊嫌開走賓士車,此時男童還在車上。(警方提供)

廖姓竊嫌開走賓士車,此時男童還在車上。(警方提供)

2024/05/21 05:30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中商圈發生婦人因急著拜拜臨停未熄火,將就讀國小兒子獨留車內,遭竊賊開走後丟包事件,儘管該童已十二歲,仍令人餘悸猶存,警方則提醒民眾,尤其是將六歲以下孩童單獨留在家裡或車上,不僅違規更有觸法之虞,更重要的是易衍生不可測的危險,值得家長們注意。

台中市第二警分局指出,他縣市曾發生「三歲女童在街頭哭找媽媽!」警方獲報循線找到女童父親,才知道父親見女兒車上睡著,與妻子在車旁附近閒聊,未料女兒睡醒後逕自開車門下車,還好路人發現報警,但父親未顧好小孩,把小孩獨留車上仍吃上罰單。

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4項規定,「汽車駕駛人對於六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單獨留置於車內者,處駕駛人三千元罰鍰,並施以四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開單舉發。

另家長此舉也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及少年獨處」,最高可處一萬五千元罰鍰,若幼童因獨處受傷,家長還可能吃上過失傷害官司。

此外也曾有一起案例是媽媽出門買早餐,獨自在家的二歲半男童攀窗墜落,奇蹟似的僅受輕傷,媽媽除涉及上述兒少法規外,還須接受四小時以上親職教育輔導,但警方強調,即使是超過六歲的孩子,為了確保孩子的安全,避免發生墜樓、火警或是車內缺氧,甚至是被歹徒開走車等風險,絕對別讓孩子在家或是車內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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