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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擊車禍控滅證 竟是寫小說瞎掰

2015/11/30 06:00

網友瞎扯案發經過。(圖:取自臉書「爆料公社」,記者曾健銘翻攝)

〔記者曾健銘/新北報導〕新北市昨發生垃圾車與機車擦撞事故,林姓網友卻自編電影情節,透過臉書指控垃圾車駕駛想串供、奪機車行車紀錄器欲滅證、囂張嗆警等,文章經李姓友人轉貼,網友撻伐「怎麼會有這種垃圾司機!」但警方發現事實並非如此,此時林男才說「我是在寫小說啦!」

貼文與轉PO都觸法

警方表示,發文與轉發者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散布謠言影響公共安寧」罪責,將通知兩人到案說明。而無故遭中傷的姜姓垃圾車駕駛表示,暫無提告妨害名譽的打算。

新莊警分局表示,昨凌晨3時獲報,新莊區中正路、中環路口車禍,姜姓垃圾車駕駛疑因視線死角,右轉擦撞直行機車騎士黃男,垃圾車再失控衝撞分隔島,黃受困車底。救護人員將黃男拉出,他頭部撕裂傷、右手臂骨折,送醫後暫無大礙。

網友狂罵肇事者垃圾

自稱目擊者的林姓網友,在臉書上PO文:「駕駛把騎士裝在車頭的行車紀錄器拔掉欲滅證」,還指姜姓駕駛案發後主動找他串供,遭他拒絕後,還對著現場處理的警員怒飆三字經,態度惡劣。

林男描述得活靈活現,李姓好友看到PO文,將文章轉發至《爆料公社》,引發網友撻伐,一面倒痛罵「怎麼會有這種垃圾司機!」

網友反應引起警方重視,新莊分局交通分隊副分隊長陳基業表示,現場處理員警回報,姜姓駕駛偵訊時主動交出行車紀錄器,並未有辱罵警員一事,且另個行車紀錄器,是目擊的計程車主動提供給警方,也沒有林男所說的「機車行車紀錄器」;警方事後再次確認黃男的機車,並未安裝行車紀錄器。

被調查改口在寫小說

警方聯繫林男,他說有目擊車禍發生,但只是在臉書上「寫小說」,內容確有加油添醋。他撇清說,文章是貼在他個人臉書未公開訊息,是李姓友人自行轉發,對此事很後悔。

新莊昨日凌晨發生垃圾車與機車擦撞事故,肇事司機被網傳想滅證,後來證實是謠言。(記者曾健銘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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