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袍化身虛擬女友 詐好友777萬

同袍化身虛擬女友,詐好友777萬,判刑3年半定讞。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張景福一人分飾多角愛情詐騙 判3年半定讞 民事判張男吐還全數詐款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男子張景福被控利用當兵同袍謝男的信任,以「一人分飾多角」手法,虛擬秘書、秘書父親等人,以投資、存結婚基金或移民等理由,詐騙謝男七百七十七萬多元,刑事部份,張男被依詐欺取財罪判刑三年六月定讞;謝男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高等法院判張男應吐還詐騙的七百七十七萬多元。
謝男提告指出,與張男一起當兵並成為好友,自二○○八年一月起至二○一八年八月間,張男和他在新北市、桃園市租屋同住。
兩人租屋同住 利用信任詐財
張男為了詐財,竟一人分飾多角,先虛擬公司有一位曾任空姐的秘書「顏珊妮」,以通訊軟體和謝男聯繫、假裝交往,再騙謝男投資,還提議要存結婚基金的方式詐騙。
張男還虛擬「顏珊妮」父親「顏維建」,稱他是公司總裁,會提供工作給他,「辦理移民至荷蘭」騙他匯款,或透過張男轉交現金;謝男共被騙七百七十七萬多元。
謝男因遲未接獲通知確切的移民日期,經向荷蘭在台辦事處查證後才知受騙,對張男提告並求償。檢方將張男起訴。
張男審理時否認詐騙,辯稱謝男匯款或交付現金都是謝男還給他的錢,也沒有「顏珊妮」、「顏維建」等人,因謝男要還他錢,才虛擬此兩人向家人要錢。
謝男稱,多次邀「顏珊妮」見面或視訊,都被以各種理由搪塞,沒想到張男利用信任關係詐騙他。
桃園地院、高等法院都認定張男利用虛擬人物,遂行愛情詐騙謝男七百七十七萬多元,依詐欺取財罪判三年六月確定。
刑事附帶民事部份,高院參酌刑事判決、兩造LINE對話紀錄等資料,判張男敗訴,應賠償謝男七百七十七萬多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