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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告小王 超過告訴期不受理

2015/10/10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一名出生4天女嬰,前年被丟棄在新北市一棟公寓3樓門口,女嬰身上放有一把賓士鑰匙,本案後來查出女嬰是廖姓女子與吳姓小王所生,廖女丈夫得知氣炸怒告妨害家庭,但新北地院認定超過告訴期,判公訴不受理。

據查,吳男起初雖否認小孩是他的,但因親子鑑定後確認,他就是孩子的父親,廖女丈夫事後得知此事,怒告吳男,但法院認為,廖女丈夫於102年7、8月間已得知此事,卻遲至去年3月才提告,已超過告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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