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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會無端遭砍 警當凶嫌關9小時

2015/03/30 06:00

黃先生至今臉部仍可見縫合的疤痕。 (黃先生提供)

〔記者吳張鴻/台北報導〕黃姓男子與友人在KTV聚會,結束離去走到大門口時,一名醉客林姓男子衝過來對他們一行人咆哮「看啥小」,涉嫌抽出美工刀朝黃男臉上狠劃一刀,友人將黃男送醫縫合,離院後黃男前往派出所做筆錄,竟被當成加害人拘留在警局將近9小時,最後雙方雖以和解收場,但黃男不滿說:「警方不把傷者當人看嗎?」

據了解,無辜的黃男被當成加害人的原因是,明明自己被砍傷送醫,警方到場時,林男咬說是黃要砍他,警方竟不察,黃男包紮後到派出所要告對方,先入為主的警方反把他當成涉案人。

中正一警分局認為全案承辦過程並無疏失,頂多是承辦員警應先在案發當下調閱監視畫面提供雙方指認,可免去後續不必要的等待時間。

黃男表示,他與友人共10人日前至西門町錢櫃KTV歡唱,傍晚6點半離場時,狀似喝醉的林男衝過來對他們咆哮「看啥小」並作勢攻擊,林男友人上前制止,向他們道歉說:「他喝多了。」未料稍後,林再度衝過來咒罵,並拿出美工刀朝他揮一刀,造成他左臉頰2公分撕裂傷,當場流血,被送至台大醫院急診室包紮。

隨後黃男前往博愛派出所製作筆錄,孰知一進派出所,員警竟說「對方已控告你傷害、公然侮辱罪」,隨後被帶至地下室詢問。後來警方調出監視畫面提供2人指認,林男才承認自己是加害者,一直到隔天凌晨,筆錄製作完成後送至中正警一分局。黃男說,2人被帶至分局時,林已酒醒,要求和解,2人又被帶回派出所,完成和解簽名後,已近凌晨4點。

黃男不滿說,警方忽略他是受傷與受到驚嚇的被害人,反先以加害人身分拘留在警所,一直到調閱畫面、確定對方才是加害者後,已拖了好長時間,警方處理事情的態度與辦案方式均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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