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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再審 司改團體盼林金貴案適用

2015/02/06 06:00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1月23日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第420條修正案」放寬再審條件,司改團體昨召開記者會,肯定這是讓再審回歸救濟被告,而非糾正法院之錯誤,盼林金貴案能適用再審新制。

民間司改會、冤獄平反協會昨召開記者會,肯定再審門檻終獲降低。台大法律系助理教授謝煜偉解釋,過去對於再審之條件,限定在「確實之新證據」,這是從嚴解釋,新法刪除「確實」,並加入新事實,這是讓再審的意義回歸到救濟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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