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鼻毛剪不算凶器 開鎖男逃過重刑

2013/04/04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林姓男子跑到北市獅子林大樓,用鼻毛小剪刀打開門鎖,摸走現金、筆電等財物,被檢方依攜帶凶器罪嫌起訴;法院審理時,林說鼻毛剪刀前面是橢圓形,可以伸進鎖頭內,一轉就開,並非凶器。新北地院法官採信其說法,依普通竊盜共5罪,合併判他1年7月徒刑,林男也躲過攜帶凶器重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