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毒友掰以為是妻 密錄器成鐵證
猥褻毒友掰自己當時也吸毒,以為是自己的太太,密錄器成鐵證。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林嘉東/台北報導〕蔣姓男子被控趁女毒友小美(化名)吸毒後,對她摸胸、舔胸、還把手伸進女子的私密處,但他抗辯自己當時也吸毒,誤以為小美是自己的太太,未料,警方在他臥房內搜扣的密錄器,全程拍下他猥褻小美的經過,反成為法官定罪的鐵證,依強制猥褻罪判他一年徒刑。
蔣姓男子被控於三年前,趁小美躺在他住處床上休息時,把手伸進小美胸罩內,並親吻她胸部,企圖褪去小美外褲時,經小美奮力反抗才未得逞,但他仍手摸小美私密處。由於小美有多項毒品前科,驗尿未過,且含有安非他命等毒品反應,檢方因此認定蔣男是以藥劑犯強制猥褻罪,依涉犯刑度為七年以上的加重猥褻罪起訴蔣男。
法院審理時,蔣辯稱當時他也施用毒品,意識不是很清楚;當天小美喝了摻有毒品的提神飲料後,躺在他床上休息,他以為小美是他太太,才環抱她,並沒有猥褻小美,一聽是小美的聲音,就立即驚覺離開。
不過,法官依小美控訴,與檢察官擷錄蔣在臥房內裝設密錄器所偷拍畫面發現,蔣當天不僅伸手摸進小美大腿間,側身抱住小美,及跪趴在小美身上,還將雙腿夾住小美,錄影畫面呈現的過程與蔣辯稱僅環抱小美,一聽到小美的聲音,立即驚覺離開明顯不符。
至於,檢方以小美驗尿未過呈毒品反應,認定蔣以藥劑犯強制猥褻罪。法官認為,小美驗尿未過,只能證明小美有施用毒品,無法佐證是在遭蔣猥褻前施用毒品,且小美也證稱她是在遭蔣猥褻前一天施用毒品,因此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判處蔣男一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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