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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雲罩頂 持法器殺妻判無期

2023/01/19 05:30

徐男持「法器」殺妻,被判無期徒刑。(資料照)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廿六歲徐姓男子因懷疑曾姓妻子在其坐牢服刑時出軌,二○二一年七月十日下午在八德區家中與妻子吸毒後,查看妻子手機發現與其他男性合照,並得知妻子曾被包養,盛怒下痛毆妻子胸腹部、持木製模型關刀戳擊並插入口腔,後又持祭拜用的銅錢塞入口中,造成曾女多處骨折及口腔多處出血,因外傷及肺部吸入血液窒息死亡;案經桃園地院審理,昨依殺人罪判處徐男無期徒刑。

全案經起訴,桃園地院審理時,徐男與辯護律師辯稱因曾女施用毒品咖啡包後發生抽搐,曾才以木關刀、銅錢幣塞入曾女口腔以防止咬舌,並無其他毆擊等行為,且經解剖遺體鑑定結果,曾女體內的毒品濃度已達嚴重中毒程度,主張其死因無法排除因毒品濃度過高而死亡。

但法官審酌徐男對曾女施用毒品咖啡後發生抽搐之時間點先後供述不一,而曾女母、姊證述,曾女在其離開住處前的精神狀況,加上曾女身體各部位傷勢的鑑定結果,認定曾女在被徐男持關刀、銅錢幣等物插刺至其口腔內前,並無因吸毒抽搐之情形;且曾女除口腔有銳器傷及出血,胸腹部、臉部有多處擦挫傷及有肋骨骨折、舌骨骨折等傷勢,而案發當時僅徐男及其二歲幼子在場,足認該傷勢均為徐男造成。

雖然解剖鑑定顯示曾女因毒品濃度過量與外傷出血及肺內吸入血液、窒息均為死亡原因,但法官據鑑定人證詞,指被害人的傷勢非為毒品中毒造成,可認為外傷出血及肺內吸入血液、窒息為造成曾女死亡的直接原因。法官再衡量被害人所受傷勢,認定徐男具殺人故意,審結依故意殺人對徐男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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