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撞死人判賠 牛暴斃挨罰/陽管處兩面不是人
台北市動保處認定,陽管處為了遊客安全在擎天崗架設圍籬,未通盤考慮牛隻生活覓食需求致牛隻大量死亡。(動保處提供)
水牛大量死亡 被罰7萬5
〔記者楊國文、徐義平/台北報導〕3年前86歲陳姓婦人到台北市陽明山擎天崗步道遊玩時,遭水牛撞倒身亡,當時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挨批步道圍欄設置有疏失,家屬也請求國家賠償;出事後陽管處強化圍欄設置與牢固性,未料又被批圍圈限制了水牛的生活覓食空間,導致水牛大量死亡,本月6日被動保單位開罰7萬5千元。然而「禍不單行」,遭罰後6天的本月12日,高等法院宣判國賠案,仍判應國賠陳婦4名子女共396萬多元;陽管處人員深感「兩面不是人」。
意外事件發生在2018年8月11日,陳婦和家人到擎天崗草原的中央步道踏青,當她走在中央步道靠近出口處附近,突遭發情的水牛撞倒,送醫15天後傷重身亡。
6天後又被判國賠396萬
陳婦子女等4人認為,陽管處明知擎天崗遊客眾多,長期以來皆有牛隻放牧,也發生過多起牛隻攻擊遊客事件,卻僅在中央步道兩側設置以木頭立柱搭配繩索連結的圍欄,根本無法防止牛隻撞擊圍欄而侵入步道傷人。
原告還主張,事後陽管處展開圍欄修繕,把木質步道圍欄換成抗壓度更高的混凝土立柱,並改用不鏽鋼角鐵取代繩索,可見陽管處自知原本圍欄不安全,有設置設施和管理上的疏失,請求國賠745萬多元。
陽管處主張,擎天崗牛隻皆野生,陽管處在現場廣設警告牌提醒遊客保持安全距離避免危險,並定期派員巡邏,事故是因牛隻突然發情撞擊陳婦所致,和陽管處的管理無因果關係。
士林地院判決陽管處應賠償精神慰撫金、喪葬費與醫療費共396萬多元;上訴後,高院認為,事發前中央步道兩側木柱、棉繩因容易腐損,有遭撞斷、傾倒情形,牛隻可輕易穿越繩索侵入步道,造成民眾危險,陽管處未能將牛、人有效區隔,導致未離開步道的陳婦被撞身亡,有疏失,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還可上訴。陽管處表示,會與律師商議是否上訴。
據統計,1992年至2020年9月止,到擎天崗遊玩的國內外遊客人數高達1565萬1993人,是台灣知名旅遊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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