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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代價高/單純酒駕 罰不怕就送去關

2020/08/09 05:30

酒駕撞死無辜事故頻傳,引發社會公憤,近年警方也加強執行酒測攔檢防杜。(資料照)

〔記者林嘉東/綜合報導〕酒駕已是「全民公敵」,卻總是有人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律師周碧雲指出,刑罰除了處罰,還有矯正、嚇阻、教育與預防再犯的目的;一般單純酒駕未肇事案件,法院多判6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希望酒駕者能知所警惕並改過。但黃姓板模工不斷酒駕、多達13次,一再被關都好像全無警惕,顯示法官過去的處罰太輕、不見效,才加重刑度,又依累犯規定加重,一舉重判2年半。

除了攔查酒駕,昨天還發生一起酒駕撞人死傷案件。周碧雲表示,一般非酒駕的車禍致人於死,法定刑雖然是5年以下,但實務上如果肇事者沒有前科,加上惡性並非重大,有可能只判處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讓肇事者得以易科罰金,而不必實際入監服刑,倘若跟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的話,甚至有可能求得緩刑。

但酒駕或毒駕交通工具致人於死,法定刑是3年以上,幾乎很難易科罰金和給予緩刑。

周碧雲認為,主要是因為政府對酒駕宣導很久,這類行為也讓一般社會大眾難以容忍,如果出現可以獲得緩刑的個案,通常是肇事者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已實際給付賠償金額;法官考量肇事者誠心悔過,且被害人家屬願意原諒、表明不予追究,加上若肇事者沒有前科,法官才會願意給予緩刑,讓肇事者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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