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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重文涉圖利獲200萬交保案 高院發回北院更裁理由曝光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中)被控圖利監視器業者獲200萬元交保案,高院發回北院更裁。(資料照)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中)被控圖利監視器業者獲200萬元交保案,高院發回北院更裁。(資料照)

2024/03/20 19:1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被檢舉涉嫌收賄近千萬元,利用質詢機會,幫警用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負責人李慶煌拉抬市府預算,台北地檢署日前依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罪將陳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認為,陳重文涉犯圖利等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之虞,但無羈押必要,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不服,昨提起抗告成功,高等法院認定北院原裁定有諸多違誤、不當,今撤銷發回北院更裁,不得再抗告,更裁理由也隨之曝光。

高院稍早通知北院裁定結果,北院已通知陳重文,訂明(21)日下午2時30分召開更裁庭審理。

高院裁定指出,依據陳重文先後供述內容、證人證詞及卷內客觀事證,足以認定陳重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罪,及公司法第9條的資本不實等罪嫌重大,其中圖利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而且,依檢方調查事證顯示,陳重文另有串證及滅證之虞。

高院認定,本案案情龐雜,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加上陳重文又具有市議員的身分,對相關涉案人及證人具有一定程度影響力,其交保後確有勾串證人的舉動,北院原裁定准許200萬元交保,卻未具體說明該200萬元保證金如何足以替代羈押,也未說明如何考量陳重文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間的衡平,均有違誤,因此檢察官抗告有理由,原裁定應予撤銷,並發回北院更為適當的裁定 。

此案源自柯文哲市府時期,柯多次於晨會上質疑前市長郝龍斌任內所簽的台智光CCTV警用監視器合約為「怪案」,導致市府被不平等合約綁住25年;北市政風處調查合約疑點期間,與廉政署同步接獲檢舉,指有北市議員護航、圖利台智光,廉政署因此發交北部地區調查組揪弊。

檢廉偵監掌握,針對警用CCTV採購案,陳重文於議會提書面質詢前後,曾與李慶煌密集聯繫;同時間,陳的家族公司營業金流也疑有異常,因此懷疑陳重文透過妻子等人協助,利用家族公司的帳面營業金流來隱匿不明財產。

不過,陳與妻子、台灣創新農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白惠萍應訊時,均否認收賄或經手不明款項;台灣智慧光網負責人李慶煌也喊冤,辯稱沒有行賄,但陳卻無法交代近千萬元不明財產來源,檢方向北院聲押禁見,但北院認為陳無羈押必要,諭知200萬元交保;日前,李獲350萬元交保、白惠萍200萬交保。

北檢不服北院裁定,昨天提起抗告指出,北院原裁定命陳重文具保200萬元,不足以防範陳重文勾串共犯及證人,且未就檢察官聲請羈押意旨全盤審酌,尚有疏漏,亦有理由不備之處,因此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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