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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堂縱火害7死 無差別殺人凶手求處死刑

2020/02/11 05:30

遭縱火後屋內嚴重毀壞,屋外周圍也破損不堪。(資料照)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玉井區真理佛堂前輩堂(簡稱前輩堂)去年12月遭男子曾文彥縱火,造成7死2傷慘劇,台南地檢署昨偵結,以曾嫌曾經住過前輩堂,竟不知感恩,僅因細故潑灑汽油縱火,形同無差別弒殺屋內人員,釀成重大傷亡慘案,且迄今毫無悔意、泯滅人性,依縱火殺人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判處死刑,以昭炯戒。

迄今毫無悔意

南檢將此案移交台南地院審理,法院昨表示,在押中的曾文彥犯殺人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繼續收押。

檢警調查,曾文彥於2017年間住在南市玉井區前輩堂,與前輩堂張姓負責人的兒子因細故口角糾紛後,離開前輩堂,直至2019年間,曾嫌向張姓負責人表示欲返回前輩堂居住。張某回稱前輩堂已無剩餘房間供他居住,婉轉拒絕他回來,不料曾嫌心生怨懟起意放火。

曾嫌2019年12月14日凌晨零時許,先在台南市買汽油後搭計程車,凌晨1時14分許來到前輩堂,把2桶各5公升汽油潑灑在北棟建物一樓西側走道與通往一樓夾層的樓梯附近玄關,造成走道與樓梯處陷入火海,他則逃離現場。

火災發生後,住在北棟建物夾層的杜姓少年在玩手機、尚未入睡,聽聞地板爆裂聲響,回頭見一樓走道與玄關起火,即大呼失火、欲拿臉盆水滅火,但無法撲滅。

住北棟一樓的張姓等6人聽聞少年呼救聲驚醒逃離;另2名住在北棟建物夾層的住民跳窗逃離,受到灼傷。

北棟建物一二樓夾層內的謝姓等6人,來不及走避遭濃煙嗆昏,最後被烈火吞噬燒死;逃出的陳姓住民仍因全身與呼吸道灼傷不治,釀成7死2傷。

犯罪手段殘酷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指出,曾嫌明知前輩堂北棟建物是木造結構,且有人居住,如以汽油縱火將使火勢迅速蔓延、不易逃生,他僅因細故就趁眾人熟睡時放火,奪走7條人命,犯罪手段殘酷、視人命如草芥,對受害人家屬造成無法彌補的傷痛,凶嫌所為符合公民權利公約內所指最嚴重的罪行,建請法官判處死刑。

去年12月17日玉井真理家族前輩堂遭縱火,消防人員獲報後到場搶救,但仍釀成7死悲劇。(資料照)

台南市玉井真理佛堂前輩堂遭縱火,凶嫌曾文彥(中)被台南地檢署求處死刑。(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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