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租房變炮房 房仲恐背信
2019/06/16 05:30
律師表示,只要男房仲帶的不是租客,就有觸犯刑法第342條背信罪之虞,最重可處5年徒刑。圖為大台北地區鳥瞰圖。(資料照)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有男房仲受託代租套房,竟與女生進套房嘿咻。律師王仁祺表示,不管男房仲帶的是女同事、女房客或女友,因已違背屋主也就是房東委託其代為尋找租客的受託義務、而有違反為他人處理事務之忠實義務,有觸犯刑法第342條背信罪之虞,最重可處5年徒刑。
此外,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基本概念,仲介此舉也可能有侵害原屋主之房屋所有權及使用權、造成屋主相當租金之損害,應負民法上侵權行為或不當得利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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