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請求違約金 開價有方法
2018/06/02 06:00
法官認為,保證書約定的違約金實在太高,僅判賠12萬元。(記者黃捷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老公違反「婚姻保證書」約定,老婆依約請求違約金,雖勝訴卻要倒賠;律師陳致宇指出,請求違約金時千萬不要漫天開價,否則賠償金額若被法官大幅酌減,自己恐怕白花大筆裁判費,「贏了面子,輸了裡子。」
漫天開價恐贏面子輸裡子
陳致宇指出,本案保證書中約定的事項,包括對配偶忠誠、禁止言語污辱及施暴,屬性不同於一般金錢契約,違約金額並沒有參考的指標,最後法官以每次違約賠償3萬元計算,標準大約與一般妨害名譽案件相近。
陳致宇建議,民眾若要針對特定行為訂定違約金,可參考過去各種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判賠金額,例如「對配偶忠誠」可對應到「侵害配偶權」,一般賠償金額約在10萬到50萬元間,言語污辱、施暴則可分別對應到妨害名譽及家暴傷害案件,一般賠償金額約3萬至5萬元。
至於有金額標的之契約,陳致宇說,本金較小者如房租,違約金若訂在2至3倍,有機會被法院如數判准,但若是借貸等本金較大的情形,違約金就算只訂1倍,法官也可能認為太高,因此最好用百分比去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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