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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藥性侵韓籍女 運將判7年4月定讞

2018/04/19 06:00

色運將詹侑儒(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3名韓國籍女子去年1月來台包車旅遊,遭色運將詹侑儒在乳酸飲料中下安眠藥,性侵其中1女,全案引發軒然大波,也引起韓國民眾高度關注;本案一審依加重強制猥褻、毒品等罪重判11年,高院二審認定詹男性侵,今年1月改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7年4月,毒品罪罪證不足改判無罪;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41歲詹男去年1月12日載3韓女至九份、金瓜石旅遊,獨自在金瓜石黃金博物館停車場等待時,將含FM2的安眠藥摻入乳酸飲料,3女返車上後拿給她們喝。

其中2女喝下陷入昏睡,另1女小啜一口覺得苦沒喝,詹男開車抵達士林夜市,沒喝乳酸飲料的女子叫不醒另2女,獨自下車逛夜市,詹男趁機將2女載往偏僻處,以手指性侵其中1女。

3女當晚返回旅店,2女仍持續昏睡到隔天下午才醒,隱約想起在車內遭詹男脫絲襪指侵,3女到超商買同款飲料,發現根本沒苦味,驚覺被下藥報警。

詹男到案供稱,忍不住情慾才到後座偷摸女子下體,堅決否認指侵,但被害女子陰道內採集到詹男DNA,檢方起訴求刑15年。

士林地院一審依加重強制猥褻、欺瞞施用三級毒品罪合併判11年徒刑;高院二審認定詹男是犯加重強制性交,改判7年4月,施毒部分,詹男不知安眠藥中含有三級毒品FM2成分,下毒犯意罪證不足,改判無罪。最高法院昨評議後認同二審判決,駁回檢方與詹男的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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