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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檢互槓/有人批減損司法威信 有人挺有助保障人權

2018/02/25 06:00

彰化女檢察官莊珂惠(左圖,取自臉書)和法官陳彥志(上圖,取自「法庭秩序維護權之研究」)日前為了是否收押嫌犯當庭互槓,引發社會矚目。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對於院檢互槓情況頻傳,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陳雨凡表示,現行制度下,檢察官若對法官的判決或裁定不服,都可上訴或抗告,非無救濟途徑,若一時不滿就口出批評,對雙方均非好事;司法革新生命尊嚴維護協會會長莫錫麟則從制衡觀點來看,認為:「槓得越厲害越好!」

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認為,檢察官是辦案先鋒,在判決不如預期時出現情緒反應,可以理解,但他呼籲雙方應在體制內對話,例如檢察官可在上訴理由中載明原審判決的認事用法哪裡有誤,法官也可在判決書上載明判決原因,減少言詞摩擦,才能提升民眾對司法的信賴。

陳雨凡以日前發生的彰化院檢互槓為例,強調檢察官如不服裁定,依法可提抗告,且院、檢、辯各有立場,審理期間出現言詞激烈交鋒本是常態,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均應受尊重,但該案中雙方不但互槓,還傳出法院、地檢署特地協調接續處理作為,其實是多此一舉,反令外界產生諸多揣測。

司法革新生命尊嚴維護協會會長莫錫麟認為,檢察官與法官互槓非壞事,雙方對案件的意見不同,可能會在思辨上擦出火花,進而互相理解、牽引,達到公平審判的目標,長遠來看,反而有助於提升民眾對司法的信任。莫表示,律師、檢察官、法官的立場本來就不應一致,若全部同一陣線,當事人權益反會缺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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