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線掃毒後線放人 「法官令人不解」
2018/02/25 06:0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政府近來緝毒、反毒,繳出漂亮成績單,但法院對於販毒等危害治安重大社會案件,屢見輕判或無罪。
律師:問題在法官養成教育
律師陳鳳暘指出,法律存在目的是要維護社會治安與秩序,但台灣目前的判決經常無法落實法律精神,常做出違背經驗法則與人民認知的判決。陳鳳暘認為,問題出在,法官的養成教育教導他們只要做出的判決合乎邏輯,量刑合乎法律規定就好,至於社會治安好壞與他們無關,使得法官常做出與人民認知落差甚大的判決。
法官重視量刑合乎法律規範
陳鳳暘說,販毒行為對社會危害很大,以運送海洛因案為例,檢察官在直接證據滅失後,努力找尋間接證據拼出犯罪輪廓,把犯罪事實還原出來,但合議庭未綜合研判各項間接證據定被告的罪,而以與主嫌無直接關聯即排除,令人遺憾。
另有檢察官認為,販毒集團常找一些無前科、無業愛玩的年輕人,給他們酬勞和免費旅遊為餌,要求他們「帶東西」運毒,還祭出教戰守則告知,萬一被逮,只要說「不知情」即可過關;等到果真被逮,就裝著一副無辜模樣,辯稱毫不知情,博取法官同情博無罪。事實上,可以出國玩免費、還有錢拿,只要「幫忙帶東西」,會有人真的不知道攜帶入境的東西沒問題嗎?
基層警員指出,冒著生命危險逮到毒品與毒犯,法院卻判無罪,讓警方深感無力,民眾看到這種判決會有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