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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擊情敵後... 上屋頂看跨年煙火

2017/01/04 06:00

江女日前包紮後到案說明。(資料照)

〔記者曾健銘/新北報導〕27歲男子陳柏宏,不滿38歲江姓前女友與他分手後一個月就「無縫接軌」的與張姓舊愛復合還同居,上月31日尾隨並開車衝撞兩人,開槍打傷張男後逃逸,陳嫌犯案後竟還有閒情逸致觀賞101跨年煙火,最後花到只剩下50元,走投無路才投案。陳嫌到案後第一句話說:「我對不起她,我要打電話說我愛她!」並痛哭流涕,警方不禁痛斥:「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據了解,張男與江女交往3年,去年一月分手後即與陳嫌交往,但陳嫌因毒品案被法院通緝,加上其終日不務正業,雙方交往兩個月後江女決定分手,去年4月與37歲張男舊愛復合,並在蘆洲區光華街共築愛巢,陳嫌覺得遭劈腿,開始死纏爛打,不時跑到江女的住處、公司叫囂,還揚言:「要死,3人一起死!」

上月31日上午7時許,張男騎車載女友上班,在樓下堵人的陳嫌看到後立即開車尾隨,到蘆洲區國道路二段30巷口時突然加速追撞,陳嫌見兩人倒地,不顧前女友滿身擦傷,痛得哀號,下車朝張男腹部開了一槍後逃逸,子彈卡在脊椎,所幸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

沒錢吃飯才投案

警方調查,陳嫌犯案後先將車輛停在五股區中興路,隨後搭車逃回台北市龍江路住處附近的大樓躲藏,不敢返家;據了解,陳嫌雖在跑路,但是竟還有閒情逸致在屋頂看跨年煙火,第一天還有錢買東西吃,後兩天因為沒錢,只有喝水未進食,身上也無手機可求助,最後走投無路,才用公共電話打給父親,要求幫忙找律師,到案時身上只剩50元。

據了解,陳嫌到警局頻頻說:「我對不起她!」還致電給江女:「老婆對不起,我愛妳!」語畢痛哭流涕,通話結束開始狼吞虎嚥吃掉警方買的便當,全案將依殺人未遂、毀損、恐嚇、槍砲罪嫌偵辦。

陳柏宏不滿江姓前女友結交新歡,在去年12月31日追撞兩人並對情敵開槍。(資料照)

陳柏宏因為沒錢,只有喝水未進食才投案。(記者曾健銘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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