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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偵查正爆涉貪遭檢聲押獲准 刑事局:依規定予停職處分

2024/10/16 12:38

刑事局外觀。(資料照)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刑事局偵七大隊偵三隊二線三星蔡姓偵查正,在偵辦詐欺案件時,疑涉私自挪用詐欺嫌犯金融帳戶內存款,涉及貪瀆,新北地檢署昨指揮廉政署、警政署政風室搜索其住所及辦公桌後,帶返地檢署複訊,檢察官今天凌晨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深夜經院方裁定獲准,刑事局已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規定,陳報警政署予以蔡員停職處分。

蔡員在2013年調任刑事局專責經濟犯罪的偵七大隊服務,至今已經10年,專門偵辦詐欺案,平時表現正常,跟同事間互相熱絡,並無異常狀況,昨天突遭搜索,長官、同事皆非常驚訝。

刑事局表示,除主動配合地檢署積極查辦外,同時秉持不庇縱、不掩飾、不護短,毋枉毋縱之立場。並重申對於違法零容忍,員警如確涉有不法,均依法嚴懲絕不寬貸,並從重議處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另將持續要求各級主官(管)確實負起勤教嚴管責任,落實考核工作,強化風紀情報蒐集,發現違法、違紀徵候,務必主動積極查處,決不徇私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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