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幼兒園傳虐童並涉及湮滅證據 教育局開罰30萬元
家長至幼兒園接女兒時發現臉頰有巨大咬痕。(張嘉玲議員提供)
〔記者董冠怡/新北報導〕新北某連鎖幼兒園永和分校傳出虐童案,園方還涉及涉嫌湮滅證據罪被檢方偵辦,教育局已依法裁罰該園負責人30萬元罰款,調查結果若屬實將視情節加重處罰行為人,園方則稱,已先對老師祭出停職處分,靜待調查結果出爐再說明。
市議員張嘉玲今天陪同家長指控2歲女兒在某連鎖幼兒園永和分校遭到不當對待,女童父親表示,孩子8月5日入校就讀,同月中旬開始陸續發現她的臉部、身上有多處瘀青,臉頰還有咬痕,出現睡眠中斷、夜驚、哭喊尖叫,甚至哭喊不要上學,已嚴重到需要就醫進行兒童心理諮詢,園方則稱是小孩子在玩遊戲、搶玩具,傷口蠻大,質疑老師前後說詞不一,直到接回孩子時,驚覺女兒右臉頰腫脹、咬痕清晰可見,更是感到驚恐、憤怒。
女童父親說,他要求調閱監視器,園長一下子說沒拍到,隨後又以手機播放影像模糊的片段畫面,根本看不清楚,想透過電腦螢幕觀看,對方卻說電腦螢幕壞掉。互動過程中,園方不斷道歉坦承疏失,承諾會安排老師個別照顧,或是給其他小班老師帶,但言談間的語氣讓人覺得很不舒服。女童父親也提到,帶女兒去醫院驗傷時,醫護人員確認是咬痕,「但不像是同齡的2、3歲小孩咬的,不排除是成人的咬痕」。
張嘉玲批評,教育局獲報後遲遲沒下文,並質疑對接人員發言缺少同理心,而且家長沒有接到教育局關心是否需要醫療、心理諮商等協助,以及有無需要協助找尋其他幼兒園,家長轉向她求援,她並質疑有人教唆幼兒園人員消掉監視器畫面。
教育局回應,9月12日晚間接獲通報、9月13日立即前往該園稽查,倘調查屬實該園教保員確有不當管教幼生之情形,將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予以認定裁處,行為人最重可裁處60萬,且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另幼兒園最重裁罰6萬元。
教育局說,有關該園先誆稱監視器畫面已交給警方,以不會操作為由規避提供影像供教育局查察,檢察官調查搜索發現涉及監視錄影影像格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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