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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遭水溝孔蓋紗網绊倒受傷提國賠 法官判高市府須賠2萬8千餘元

2024/03/30 12:05

黃姓男子在85大樓一帶走路時被水溝孔蓋紗網跘倒受傷提告國賠,高市推責怪他自己沒看路。(翻攝Google地圖)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黃姓男子走路經過高市85大樓一帶時,被水溝孔蓋紗網绊倒受傷,他提告請求國賠18萬餘元,高市府雖然承認管理有所欠缺害市民受傷,但認為砂網破損面積佔人行道1/3,是黃男沒有注意閃避才會跌倒,但法官發現,紗網破損處遭塵土覆蓋,肉眼難以發現,不該苛責民眾,因此判高市府應賠2萬8千餘元。

判決指出,2022年3月30日傍晚6點多,黃姓男子走路經過三多四路85大樓公車站牌附近人行道時,被破損的水溝孔蓋紗網跘倒,導致鼻部、右掌部、雙膝等部挫傷,黃男認為高市府水利局沒有做好管理,害他受傷後無法工作,因此提告國賠求償18萬餘元。

高雄簡易庭審理時,高市府承認管理有所欠缺害市民受傷,破損紗網寬度及面積佔人行道僅約1/3至1/4,黃男自己沒有注意到路面狀況加以閃避,應該也要負過失之責。

法官認為,根據現場照片顯示,人行道路面、水溝孔蓋及紗網破損處均遭塵土覆蓋,且紗網破損處面積不大,外觀並不明顯,加上人行道右側設置施工護欄,黃男靠左行走時,天色昏暗,難以苛求黃男行經人行道時注意腳下有紗網破損並做出閃避動作,因此根據相關醫療單據,判高市府賠2萬8千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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