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國內最大宗1.5公噸毒品走私案 貪污保警判刑10年半定讞
檢警與海關去年3月偵破國內治安史上最大宗1.5公噸毒品走私,涉毒保警吳駿卿被依「有調查職務之人員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期約賄賂罪」判刑10年6月定讞。(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時任保三總隊警員吳駿卿,涉入國內治安史上最大宗1.5公噸毒品走私案,其中吳員犯偽造公文書罪部分已被判刑1年6月確定,至於他同案被控犯貪污罪部分,最高法院近日維持更二審見解,依「有調查職務之人員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期約賄賂罪」對他判刑10年6月、褫奪公權8年定讞。
販毒集團首腦林夏舟(判刑12年定讞)透過關係認識保三總隊警員吳駿卿後,涉嫌共謀走私「毒品先驅原料」,並允諾事成後給付1000萬元報酬;吳員則建議可冒用海關績優廠商名義進口貨櫃,避免被開櫃查驗。
2018年12月間,林夏舟首次走私毒品闖關失敗後,隔年1月再度闖關時,檢調單位會同海關人員開櫃搜查,在2只貨櫃合板內,發現夾藏安非他命500公斤、K他命1000公斤,堪稱史上最大宗毒品走私案。林等人自吳員處獲悉事跡敗露,放棄領櫃並趁機逃逸。
另吳員唯恐東窗事發受波及,早在案發前就與沈姓報關業者(緩刑確定)共謀,涉嫌偽製內容不實的「檢舉筆錄」,企圖於案發後用來謊稱密告該2只貨櫃走私,意圖脫罪。
法院審理時,吳員否認犯罪。橋頭地院一審仍認定吳員犯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偽造文書罪,分別判處11年、1年6月徒刑,合併執行刑12年;高雄高分院二審認吳員犯的是「有調查職務之人員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期約賄賂罪」,刑期仍維持12年。
經最高法院首度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就吳員犯偽造文書罪部分判刑1年6月,「有調查職務之人員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期約賄賂罪」部分改判11年;最高法院仍就貪污罪部分二度發回,更二審指吳員期約賄賂利益高達200萬元,但尚未實際獲得,改判刑10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
-
涉毒保警吳駿卿未到監 檢通緝
-
獨家》毒梟1千萬買通!走私1.5公噸毒品 貪警未到監被通緝
-
多城國際用心規劃優質售服住戶貼心
-
國內最大宗毒品走私案 保警貪千萬重判上訴
-
1.5公噸毒品走私案》保警被毒梟千萬買通 更2審改判10年半
-
桃園捷運核心段 城中大璽強勢登場
-
1.5公噸毒品走私案 保警吳駿卿被毒梟千萬買通更一審維持原判12年
-
男涉詐收送假公文書 16年後指紋露餡遭訴
-
竊2株七里香逃亡10年 求依速審法減刑被駁關定了
-
6/11 大樂透頭獎開出1注 1億獎落高雄
-
男涉詐75罪判255月僅關1/10 出獄再詐4罪重判5年
-
女毒蟲被通緝騎機車違規被攔 警逮人又意外破獲毒品案
-
海山警成立打詐籃球隊 球場開行動治安會報提升學子防詐意識
-
色大叔對女高中生襲臀 辯裙子有蟲可驗DNA被法官打臉
-
暑假約15歲小女友嚐禁果 「36天連結10次」急買驗孕棒…
社會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