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毒梟1千萬買通!走私1.5公噸毒品 貪警未到監被通緝
這起毒品走私案起出1.5公噸毒品。 (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保三總隊警員吳駿卿涉及1.5噸大宗毒品走私案,其中偽造文書罪,業經最高法院判處徒刑1年半定讞,橋頭地檢署發傳票通知他到案執行未果,發佈通緝。
據了解,販毒集團首腦林夏舟(判決定讞)透過關係認識保三總隊警員吳駿卿後,共謀走私「毒品先驅原料」,並允諾事成後給付1000萬元報酬,吳員建議冒用績優廠商名義進口貨櫃,以免被開櫃查驗。
2019年底,林等人首次走私毒品失敗後,隔年元月再度闖關,檢調人員接獲線報會同海關在2只貨櫃查獲安非他命500公斤、K他命1000公斤,當時為歷來最大宗毒品走私案。
吳員並唯恐東窗事發受波及,早在案發前就與報關業共謀,涉嫌偽造「檢舉筆錄」,便於案發後用來謊稱密告該2只貨櫃走私意圖脫罪,另觸犯偽造公文書罪。
橋頭地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罪,分別判處吳有期徒刑11年和1年半,併執行刑12年,其中偽造文書業經最高法院判刑定讞,貪瀆罪則被高雄高分院更二審判刑10年半,褫奪公權8年,仍可上訴。
高雄高分院更二審先前開辯論庭,吳員並未出庭答辯,始發現檢方發到案通知書,他卻未如期入監服刑而被發佈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