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公噸毒品走私案 保警吳駿卿被毒梟千萬買通更一審維持原判12年
2019年1月檢警偵破史上最大宗1.5噸毒品走私。(檔案照)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檢警與海關2019年3月偵破國內治安史上最大宗毒品走私,從越南闖關來台的1.5公噸安毒及K他命案,涉案保警吳駿卿一、二審均判他12年徒刑,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今天上午仍維持原判12年,褫奪公權8年。仍可上訴。
橋頭地院一審判決,毒梟林夏舟2018年底以1000萬元買通熟稔海關業務的保三總隊警員吳駿卿(案發後請辭),冒用海關績優廠商名義進口貨櫃協助闖關被查獲,吳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重判12年徒刑,吳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仍判他12徒刑。
吳駿卿再上訴最高法院,法院發現原審就主謀林夏舟1000萬元買通吳駿卿走私毒品的罪證,僅根據主謀林夏舟證詞,以及吳相關自白認定,仍須有相當之補強證據證明其犯行,始得據為不利之認定,而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審仍認定判決有據,今天上午仍依有調查職務之人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期約賄賂判處徒刑11年褫奪公權8年,公務員登載不實罪1年6月,應執行12年。
判決指出,販毒集團首腦林夏舟透過管道認識任職保三總隊的警員吳駿卿,謀劃走私一批「毒品先驅原料」,允諾事成後給付1000萬元,吳則建議可冒用海關績優廠商名義進口貨櫃,避免被海關開櫃查驗。
該販毒集團從越南以貨櫃夾藏毒品闖關,2018年12月首次運毒闖關失敗,隔年1月再度闖關,辦案人員會同海關開櫃查驗,查獲藏放在合板內的大量毒品,吳獲悉查緝行動,密報林夏舟等集團成員,放棄領取貨櫃並分頭逃逸,仍經檢警陸續追緝到案,吳駿卿唯恐運毒案東窗事發求自保,和沈姓報關業者,偽製內容不實之「檢舉筆錄」,企圖於案發後用來謊稱密告該2只貨櫃走私意圖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