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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偷拍進出摩鐵男女恐嚇取財 角頭「新莊土地公」判刑2年8月

2024/01/02 16:33

有「新莊土地公」之稱的角頭陳俊男。(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2020年間,有「新莊土地公」之稱的角頭陳俊男,向3名男女聲稱握有他們進出摩鐵的照片與影片,要求花錢贖回,得手63萬元,新北地院依恐嚇取財罪,判處陳俊男2年8個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0年9月間,陳男先在新北市新莊區一間摩鐵埋伏,拍攝洪姓女子進出的畫面後,予以跟蹤,確認洪女任職地點後,打電話佯裝銀行客服人員,詢問洪女是否有資金需求,實則確認洪女是否任職該公司,之後跑到洪女公司樓下埋伏,等洪女一現身,隨即出言恫嚇「我是徵信社的」,並稱洪女與一名男子上摩鐵,還說「大家都是有家庭的,這個影片出來都不好看,看是否要把影片買回去」,但洪女因經濟狀況不佳而未得逞。

檢警調查,2020年11月25日下午3時許,陳男駐點在台北市中山區薇閣摩鐵外,拍下駕駛BMW汽車的張姓男子載著一名女子進入摩鐵,隔月就向張男恫嚇:「對方是有老公的,我已經跟蹤你們很久了,我手上也有拍到你們的照片及影片,你如果不想要處理的話,我會把這些照片拿給你老婆看」等語。

檢警調查,陳男之後又打電話給張男:「如果我把這些事情告訴你老婆,將會造成你家庭糾紛,趁我還沒有跟你家人說時,還能把事情挽救回來,看你要花多少錢買回」,並開口索討100萬元,經殺價後以10萬元成交。

檢警調查,2021年1月中旬,陳男又對一名陳姓男子稱:「我有拍到你跟一名女子上摩鐵的照片,需要300萬元買回」、「如果沒買回,只好把資料拿給你太太」,並提供他的身分證給對方,被害者查詢網路發現他有恐嚇記錄更加害怕,經討價還價後以53萬元成交,雙方還約到律師事務所簽訂協議書,被害者拿到後記憶卡後當場折斷。

審理時,陳男否認犯行,合議庭不採信斥責陳男犯罪手段卑劣,所為顯無可取,惡性非輕,犯後仍飾詞狡辯,不知悔改,態度欠佳,依恐嚇取財及恐嚇取財未遂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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