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佐涉貪7800元獲輕判 基檢引最高法院2判決提上訴
基隆市警四分局前劉姓偵查佐,被控貪污侵吞拾得物7800元。基隆地院審理後,改依劉員觸犯刑法瀆職、竊盜等罪,輕判劉員1年6月徒刑,緩刑5年。基隆地檢署收判後,檢察長李嘉明認為一審判決適用法條錯誤,還援引最高院2 份判決,已上訴二審。(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警四分局前劉姓偵查佐,被控侵吞拾得物7800元,檢方認定他涉犯刑度5年起跳的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財物罪」。基隆地院審理後,改依劉員觸犯刑法瀆職罪「公務員假借職務故意犯偽造公文書罪」等罪,輕判劉員1年6月徒刑,緩刑5年。基隆地檢署收判後,檢察長李嘉明認為一審判決適用法條錯誤,還援引最高法院2份判決,已上訴二審。
劉姓偵查佐2021年9月8日輪休,上午11點50分返隊時,發現同隊蔡姓隊員辦公桌抽屜內,有藍姓男子撿到的7800元現金與5張統一發票,認為藍已不要這些錢和發票,且看見蔡員桌上有另起遺失物案物主黃女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劉員利用他當時代理小隊長職務,冒用蔡員名義,盜蓋蔡員職名章,偽造藍男撿到的7800元,已由黃女領回遺失物的領據公文書。檢方調查後認定,劉員涉犯刑度5年起跳的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財物罪」起訴他。
法院合議庭認為,劉員雖對蔡員承辦拾得遺失物業務具有監督權,但並非業務承辦人,也未受隊長指派接手業務,劉因此未實際管領、支配蔡員受理的拾得遺失物,犯行與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財物罪」構成要件不符,改依刑法瀆職罪「公務員假借職務故意犯偽造公文書罪」、竊盜罪判處劉1年6月徒刑,緩刑5年。
基隆地檢署收判後,檢察長李嘉明認為,法官適用法條錯誤,特別找到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4004號判決「只要私有財物已入於公務機關實力支配之下始足當之」的見解,認為藍姓拾得人交給警方後,7800元拾得物已入於公務機關支配之下,就構成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財物罪」。
此外,一審認為,劉員並非業務承辦人,也未受隊長指派接手業務,未實際管領、支配蔡員受理的拾得遺失物,但是111年度台上1333號判決清楚交代,對職務上關聯密切行為或關係而持有的私有財物,予以竊取或侵占,也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財物罪」處罰的範疇。
地檢署痛批,劉員身為執法人員,竟知法犯,為貪圖小利觸犯刑責,認為一審判決不僅適用法條錯誤,顯有違誤,還輕判劉員1年6月徒刑,給予緩刑5年,顯有不當。
-
教育部秘書處職員涉侵吞同仁健保費10餘萬 廉政署搜索約談
-
團購禮盒、與親友吃大餐報公費 前南投消保官許麗貞被起訴
-
讓光線來做設計的彰化桂冠精品旅館
-
警小隊長助恐嚇犯暗槓100萬贓款再A走47萬 判刑8年半定讞
-
中油工程弊案 經理、前勞工董事收賄百萬二審判決出爐
-
AI艦隊進駐!林口五大園區業力爆發
-
「和牛EMPEROR」負責人曾是旅美職棒選手 兄涉運動簽賭已潛逃
-
北市六條通25歲女陳屍租屋處 警初步排除外力介入
-
台版柬埔寨案要角傅榆藺判無期 另在宜蘭組詐團涉63案高院判7年6月
-
呆萌白柴走失 永康靦腆警PO照協尋反吸睛
-
北市中正一分局男警頭部中彈 疑開槍自戕送醫宣告不治
-
大學校園傳偷拍! 女大生如廁頭頂竟出現手機
-
嘉市某基金會女董事遭假投資詐騙千萬 涉案律師被收押
-
彰化女童幫叔叔口愛!為媽媽隱忍6年才說 叔叔下場曝
社會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