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消費糾紛取走鑰匙 6旬婦挨告竊盜無罪定讞

2023/10/16 21:40

6旬婦消費糾紛誤拿鑰匙挨告,被高雄高分院判決無罪定讞。(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6旬黃姓婦人與肉圓店發生消費糾紛,返家後警方找上門,指控她涉嫌取走店員鑰匙,並被檢方依竊盜罪起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2串鑰匙相似,加上她年紀大,有可能拿錯,判決無罪定讞。

檢方指出,黃婦因與高雄市三民區建興路「御亭香碗粿肉圓店」發生消費糾紛,乃於去年1月15日晚上6點多,前往理論被拒後,涉嫌取走女店員放在桌上一串鑰匙,因而被依竊盜罪起訴。

黃婦指稱,不小心錯拿鑰匙,警方找她製作筆錄後,返家在外套口袋找到,放回店家攤位下卻未被發現,後來接獲檢察官傳票通知,才把鑰匙交還檢方。

高雄地院判決她無罪後,檢方上訴指出,黃婦行竊前目光放在鑰匙上,隨後轉向廚房,同時伸手取走。此外,2串鑰匙數量和外觀顯不相同,她辯稱疲累誤拿,顯不可採;店家則認為黃婦故意拿走鑰匙報復。

高雄高分院調查,2串鑰匙均為深色鑰匙頭金屬鑰匙,金屬色澤相近,數量亦相近,雖形狀略有差異,但無其他諸如使用吊飾、造型鑰匙圈等特殊圖案、貼紙或署名等足以辨識特徵。

況且,黃婦已64歲,體力、眼力、記憶力及判斷力等各方面能力均已逐漸退化,誤拿鑰匙並非不可能,維持無罪判決並定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