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被」抓鳥 受刑人被判8月定讞
張姓受刑人隔著被子、褲子摸舍友下體,被依乘機猥褻罪判刑8月定讞。(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張男去年入獄服刑,趁同舍受刑人熟睡之際,隔著被子、褲子抓其下體;法院審理時張男辯稱是要叫對方起床才碰到,最高法院維持一、二審見解,不予採信張男,依乘機猥褻罪判刑8月定讞。
張男有施用毒品、販賣毒品、竊盜、搶奪、傷害等多項前科,去年他因案進入嘉義監獄服刑,卻趁舍友熟睡,將手伸進對方的被子中,隔著褲子摸鳥。法院審理時,張男坦承有摸到舍友的身體,但否認猥褻,辯稱只是要叫對方起床。
一審嘉義地院、二審台南高分案均拒絕採信張男的辯詞,考量張男素行不佳,徒手隔著褲子抓扯舍友的生殖器,犯後又否認犯行,依乘機猥褻罪判刑8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