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余正煌陳報林智堅資料惹議 逆轉性發展曝
2022/11/11 10:19
律師吳俊達(右)、張祐齊(左)受余正煌委任,自訴林智堅涉違反著作權法。(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調查官余正煌控告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的台灣大學國發所碩士論文,涉嫌抄襲他的論文,刑事自訴涉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院法官張德寬本月2日要求余的律師兩週內陳報林智堅的戶籍資料,若逾期會裁定駁回,引發外界議論,後來北院已於本月4日依職權調閱林智堅的戶籍地址,律師團表示尊重。
律師團吳俊達、張祐齊、曾威凱共同發聲明表示,有關北院要求余正煌提供林智堅自訴案的真實姓名和通訊地址,律師團已將林智堅姓名、出生年月日、曾擔任新竹市長、出席相關記者會的照片等相關個人資料,於今日陳報北院,個人公開資訊足以識別及特定林智堅特徵,符合刑事訴訟法自訴狀的要件。
律師團也指,經昨日閱卷,知悉北院已於本月4日依職權調閱林智堅的戶籍地址,對此律師團表示尊重,此作為對於余正煌、林智堅能釐清抄襲及人格清白都有高度正向的意義。
台灣大學先前認定林智堅抄襲余正煌論文,決議撤銷林智堅碩士學位,林智堅也宣布退出桃園市長選舉,但風波尚未平息,余正煌9月29日委託律師團提出刑事自訴,控告林智堅涉違反著作權法。
法官張德寬本月2日召開調查庭,開庭前說明當天庭訊是進行刑事自訴案件的調查階段,因此只先傳喚告訴人,庭訊依法不公開審理,待釐清被告對象、管轄權、具體事實等問題後,再行裁定是否應進入實質審理階段。
據悉,法官張德寬也要求律師團提出林智堅的真實姓名、名籍與戶籍資料,以利寄送後續法院通知;但律師團認為,基於個資法,除非法院發函授權律師去查,否則無法查詢,但法官張德寬仍告知律師須於2週內陳報,若逾期仍不陳報,將駁回此件自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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