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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選上國民法官可請公假 老闆不得給予不利處分

2022/09/23 18:59

「2022企業誠信與社會責任新視野研討會」,司法院說明國民法官議題。(記者吳政峰翻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國民法官」新制明年元月上路,屆時故意致人的案件將由六名國民法官與三名職業法官一起合審合判,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23日參加「2022 企業誠信與社會責任新視野研討會」時表示,企業得知員工獲選國民法官,應給予公假,且不得給予不利處分

司法院與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於23日舉辦「2022 企業誠信與社會責任新視野研討會」,面對明年即將上路的國民法官新制,企業應如何履行社會責任?也成為演講專題之一。

黃麟倫表示,國民法官制度將於明年元旦正式施行,從一般民眾中抽選出來的國民法官,需要全程參與「審判程序」及「評議程序」,在此期間,依法雇主應給予員工公假,並且不能做出任何職務上的不利處分,希望雇主能支持國民法官新制,讓員工出任國民法官時都能安心參與審判,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相信員工擔任過國民法官後,也會帶回理性討論、相互合作等有助於企業永續發展的正面價值。

黃麟倫指出,近年來政府施政除了要塑造廉能的政府之外,推動誠信的社會也是重點,這其中具有社會影響力的企業也是責無旁貸的。企業經營不應該只是追求獲利,也應該重視對於員工、股東及顧客的承諾,還有對於環境、社會的關懷和回饋,善盡社會責任,才能獲得民眾的肯定與信賴,企業也才可以真正的永續經營。

黃麟倫直言,不容否認的,還是有部分的企業忽略了這部分的責任,衍生司法案件,造成民眾生活的不安,損害投資大眾的信心,這些都有待我們重新強調企業經營所應該盡到的倫理責任,所以研討會探討的企業誠信與社會責任,是當前重要的課題。

司法院指出,近年來致力推動司法與社會的對話,透過本次產官學界齊聚「2022企業誠信與社會責任新視野研討會」的交流與討論,希望能夠與企業深度對話,藉由相互理解、密切交流,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

本次研討會,分別由陽明交通大學教授林志潔、司法院法官陳思帆及律師許永欽,就企業誠信與社會責任新視野、司法改革與國民法官新制、企業誠信實務案例解析進行三場專題演講,並進行綜合座談及意見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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