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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沉香佛像變電池!進口商索賠500萬 法院判中檢賠6萬

2022/08/03 18:43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判決張男勝訴,但僅判賠6萬4000元。(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進口商張宗保在17年前(2005年)間,因涉入毒品案被台中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員搜索,查扣沉香等物品,不料,發還時卻變成電池4顆,張男認為中檢將市價1300多萬元的沉香半身觀世音菩薩佛像調包,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求償500萬元,台中地院、台中高分院一、二審都判決敗訴,但最高法院發回台中高分院重審,更一審認為中檢有疏失,今天判決應賠償,但金額僅6萬4000元,可上訴。

此案源於2005年間,進口商張宗保被中檢指控,進口31公噸製造安非他命的原料麻黃素入台,中檢指揮調查局人員搜索,查扣沉香等物品,張男判刑8年半,出獄之後聲請發還證物,卻發現變成4顆電池,他指控市價1300萬餘元的沉香半身觀世音菩薩佛像被掉包,向法院控告台中地檢署,聲明國家賠償500萬元,但一、二審都判決敗訴。

一、二審判決敗訴主因,是扣押物品由張男的委託人,檢視彌封完整後,當場開拆,並無佛像被侵佔調包,張男無法證明有調包一事,不過,最高法院卻認為,該扣押物記載是「沉香」,不是電池,為何發還時為「電池4顆」?且發還時的包裝容器破損,破損原因為何?都沒有調查清楚,撤銷判決,發回台中高分院重審。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逆轉,今天判決張男部分勝訴,理由是調查局台中市調站、台中地檢製作的查扣清單,屬於公文書性質,記載是「沉香」,中檢抗辯不是「沉香」,卻未舉證以實其說,至於張男部分,主張是佛像,高約12公分、寬約l0公分、重約458.6公克,但包裝的紙盒是方型,長、寬、高均為6.5公分;內部深度5公分,不可能裝入此佛像,另外,扣押物清單中,也僅有「虎觀音」1組的記載,張男宣稱有上述觀音佛像,顯然不足採。

不過,更一審合議庭認為,如果扣押物因保管不當而毀損或遺失,中檢應負國家賠償責任,依據資料,原扣押物應為「沉香」,但「沉香」市價紊亂,以張男於2006年曾以65萬元購入325公克的價值計算,每公克為2000元,再依查扣清單記載的重量32公克計算,應為6萬4000元,據此判決中檢應賠償6萬400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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