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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土機式雙手襲臀 男性騷擾女攤販判關2個月

2022/06/19 10:08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觸犯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曾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曾姓男子去年4月12日下午,行經仁五路31巷時,見女攤販阿珍(化名),在騎樓放擺放物品,竟用雙手由下往上像挖土機的運作方式,從後方襲擊阿珍臀部,手還頻頻往阿珍胸部靠近,所幸警方及時抵達解圍。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觸犯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曾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阿珍審理時向法官表示,當時坐在騎樓旁的椅子上,有一名老人家想要購買類似mp3的音樂機怎麼使用,突然覺得後面被人由下往上像挖土機的方式,摸了一下自己屁股,大約1、2秒,嚇得跳了起來,詢問後方的曾男為什麼要摸自己屁股,對方否認後情緒非常激動,還打了老人家胸口兩拳,擔心老人家被他打傷,只好隔在兩人中間,但曾男卻還一直往自己的胸部靠近。

被打的老人家在庭上證稱,當時正在詢問攤販音樂機怎麼使用,有看到曾男在女攤販後面用手摸了一下,隨後曾男動手毆打自己兩拳,他看起來番番顛顛。

曾男則否認犯行並向法官表示,當時阿珍坐在機車上,自己則在騎樓內,根本沒有出騎樓,兩人根本沒有接觸,怎麼可能摸阿珍屁股。

法官調閱現場監視器查看時,發現雖然監視器沒有拍攝到案發狀況,可以看見曾男與阿珍兩人確實有發生爭執,並非如曾男所說,並無接觸;在對面安裝監視器的工人也聽見阿珍對著曾男喊吃豆腐等語。而比照被打的被害人證詞,與曾男摸阿珍的時間點確實相符。

法官審理後,認定曾男觸犯性騷擾防治法,依法判處他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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